Page:Sibu Congkan0444-魏徵-羣書治要-16-02.djvu/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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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在二十一年。喪太子建,殺連尹奢在二十年。屏王之耳

目,使不聰明。不然,平王之温惠恭儉,有過成、莊,

所以不𫉬諸侯,邇無極也。邇,近也。今又殺三不辜,

以興大謗,三不辜,卻氏、陽氏、晉陳氏。幾及子矣。子而不圖,將

焉用之?夫鄢將師矯子之命,以滅三族,三族國

之良也。吳新有君,,新立。疆埸日駭。楚國若有大

事,子其危哉。智者除讒以自安,今子愛讒以自

危,甚矣其惑也!」子常曰:「是瓦之罪,敢不良圖。」子

常殺費無極與鄢將師,盡滅其族,以說-{于}-國。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