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445-魏徵-羣書治要-16-03.djvu/94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本页面已核对


則不𫉬,其何以能樂。三年之中,而有離民之器

二焉,二,謂作大錢、鑄大鐘。國其危哉!」王弗聽,問之伶州鳩

伶,司樂官。州鳩,名也。對曰:「夫匱財用,疲民力,以逞淫心,逞,

也。聽之不和,比之不度,無益於敎,而離民怒神,

非臣之所聞也。」王不聽,卒鑄大鐘。財匱,故民離。樂不和,故神

也。二十四年鐘成,伶人吿和。伶人,樂人。王謂伶州鳩

曰:「鐘果和矣。」對曰:「未可知也。」州鳩以爲鐘實不和,伶人媚王,謂之

和,故曰:「未可知。」王曰:「何故?」對曰:「上作器,民備樂之,則爲

和。言聲音之道,與政通也。今財亡民疲,莫不怨恨,臣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