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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0446-魏徵-羣書治要-16-04.djvu/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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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禁民聚語,畏其謗也。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擧,與同

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爲城且;若欲有學法令,

以吏爲師。」三十五年,作前殿阿房,東西五百歩,

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萬人,下可以建五丈旗。

周馳爲閣道,自殿下直抵南山,表南山之顚,以

爲闕。爲複道,自阿房渡渭,屬之咸陽,以𧰼天極

閣道,絕漢抵營室也。隱宮徒刑者七十餘萬人,

分作阿房宮,或作驪山。發北山石椁,乃寫蜀荊

地材,皆至關中,計宮三百,關外四百餘。於是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