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447-魏徵-羣書治要-16-05.djvu/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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羣生,治國安人之本也。是以聖王域民,築城郭

以居之,制井廬以均之,開市肆以通之,設庠序

以敎之:士農工商,四民有業。聖王量能授事,四

民陳力受職,故朝無廢官,邑無傲民,地無曠土。

孔子曰:「導千乘之國,敬事而信,節用而愛人,使

民以時。」故民皆勸功樂業,先公而後私。民三年

耕,則餘一年之畜。衣食足而知榮辱,廉讓生而

爭訟息,餘三年食,進業曰登,再登曰平。三登泰

平,然後王德流洽,禮樂成焉。又曰糴甚貴傷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