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450-魏徵-羣書治要-16-08.djvu/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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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裁屬者凡三十七人疲瘵風靡疣盲聾聵者二十三人唯正須此小兒大者可備宿衛雖不

足以禦冦粗可以警小盜小者未堪大使爲可使耘鋤穢草驅護鳥雀休候人則一事廢一日

獵則衆業散不親自經營則功不攝常自躬親不委下吏而巳陛下聖仁恩詔三至士子給國

長不復發明詔之下有若皦日保金石之恩必明神之信定習業者並復見送晻若晝晦悵然

失圖伏以爲陛下旣爵臣百僚之右居潘國之任爲置卿士屋名爲宮冢名爲陵不使其危居

獨立無異於凡庶若陛下聽臣悉還部曲罷官屬省監官使解璽釋紱追栢成子仲之業營顏

淵原憲之事居子臧之廬宅延陵之室如此雖進無成功退有可守節身死之日猶松喬也然

伏度國朝終未肯聽臣之若是固當羈絆於世繩維繫于祿位懷屑屑之小憂執無巳之百念

安得蕩然肆志逍遙於宇宙之外哉此願未從陛下必欲崇親親篤骨肉潤白骨而榮枯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