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450-魏徵-羣書治要-16-08.djvu/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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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書執法時民間數有誹謗妖言帝疾之有妖

言輙殺而賞吿者柔上疏曰今妖言者必戮吿

之者輙賞旣使過誤無反善之路又將開凶狡

之羣相誣罔之漸誠非所以息姦省訟緝熙治

道也昔周公作誥稱殷之祖宗咸不顧小人之

怨在漢太宗亦除妖言誹謗之令臣愚以爲宜

除妖謗賞吿之法以隆天父養物之仁帝不卽

從而相誣吿者滋甚帝乃下詔敢以誹謗相吿

以所吿罪罪之於是遂絕遷爲廷尉明帝卽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