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452-魏徵-羣書治要-16-10.djvu/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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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應除苟有始封支胤不問遠近必紹其祚若

無遺類則虛建之須皇子生以繼其統然後建

國無滅又班固稱諸侯失國亦由網密今又宜

都寛其撿且建侯之理本經盛衰慮關強弱則

天下同忿并力誅之大制都邑班之羣后著誓

丹靑書之玉板藏之金匱置諸宗庿副在有司

寡弱小國猶不可危豈況萬乘之主承難傾之

邦而加其上則自然永久故臣願陛下置天下

於自安之地寄大業於固成之勢則可以無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