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452-魏徵-羣書治要-16-10.djvu/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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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未得盡仰成之理都委務於下至如今事應

奏御者蠲除不急使要事得精可三分之二今

親掌者受成於上上之所失不得復以罪下歲

終事功不建不知所責也夫監司以法擧罪獄

官案劾盡實法吏據辭守文大較雖同然至於

施用監司與夫法獄體宜小異獄官唯實法吏

唯文監司則欲擧大而略小何則夫細過微闕

謬妄之失此人情之所必有而悉糺以法則朝

野無全人此所謂欲治而反亂者也是以善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