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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0452-魏徵-羣書治要-16-10.djvu/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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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合無救劫殺之禍衆望未改而巳見大漢之滅矣或以諸侯世位不必常全昬主暴君有時

比迹故五等所以多亂今之牧守皆官方庸能雖或失之其得固多故郡縣易以爲政治夫德

之休明黜陟日用長率連屬咸述其職而淫昬之君無所容過何則不治哉故先代有以之興

矣苟或衰陵百度自悖鬻官之吏以貨准才則貪殘之萌皆羣后也安在其不亂哉故後王有

以之廢矣且要而言之五等之君爲己思治郡縣之長爲利圖物何以徴之蓋企及進取仕子

之常志修己安民良士之所希及夫進取之情銳安民之譽遲是故侵百姓以利己者在位所

不憚損實事以養名者官長所夙夜也君無卒歲之圖臣挾一時之志五等則不然知國爲己

土衆皆我民民安己受其利國傷家嬰其病故前人欲以埀後後嗣思其堂構爲上無苟且之

心羣下知膠固之義使其並賢居政則功有厚薄而兩愚處亂則過有深淺然則八代之制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