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454-魏徵-羣書治要-16-12.djvu/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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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之枉者有罪措凖則地之險者有罪審名分

則羣臣之不審者有罪夫愛民且利之也愛而

不利則非慈母之德也好士且知之也好而弗

知則衆而無用也力於朝且治之也力而弗治

則勞而無功矣三者雖異道一也是故曰審一

之經百事乃成審一之紀百事乃理名實判爲

兩合爲一是非隨名實賞罰隨是非是則有賞

非則有罰人君之所獨斷也明君之立也正其

貌壯其心虛其視不躁其聽不淫審分應辭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