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455-魏徵-羣書治要-16-13.djvu/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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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臣之所取信幸之道也夫姦臣得乘信幸之

勢以毀譽進退羣臣者也人主非有術數以御

之非有參驗以審之必將以曩之合已信今之

言此幸臣之所以得欺主成私者也故主必蔽

於上臣必重於下矣此之謂擅主之臣國有擅

主之臣則羣下不得盡智力以陳其忠百官之

吏不得奉令以致其力矣何以明之夫安利者

就之危害者去之此人之情也人主者非目若

離婁乃爲明也非耳若師曠乃爲聰也不任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