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457-魏徵-羣書治要-16-15.djvu/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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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明王之統𥠖元蓋濟其欲而爲之節度者也

凡人情之所通好則恕己而足之因民有樂生

之性故分祿以頥其士制廬井以養其萌然後

上下交足厥心乃靜人非食不活衣食足然後

可敎以禮義威以刑罰苟其不足慈親不能畜

其子況君能撿其臣乎故古記曰倉廩實而知

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今所使分威權御民人

理獄訟幹府庫者皆羣臣之所爲而其奉祿甚

薄仰不足以養父母俯不足以活妻子父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