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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0458-魏徵-羣書治要-16-16.djvu/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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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設官使人當於事人當於事則吏少而民多

民多則歸農者衆吏少則所奉者寡使吏祿厚

則養足則無求於民無求於民姦䡄息矣祿足

以代耕則壹心於職壹心於職則政理政理則

民不擾民不擾則不亂其農矣養生有制送終

有度嫁娶宴享皆有分節衣服食味皆有品袠

明設其禮而嚴其禁如是則國無違法之民財

無無用之費矣此富民之大略也非先王之法

行不得行非先王之法言不得道名不可以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