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Sibu Congkan0460-馬總-意林-2-2.djvu/170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意林卷六照宋刻全本補

  萬機論八卷蔣濟

甲作乙婦丙來殺乙而甲不知後甲遂嫁與丙作妻生

二子丙乃語甲甲因丙醉殺之並害二子於義剛烈則

寛死否參者云女子潔行專一不以鼓刀稱義今又改

嫁巳絕先夫之恩親害胞胎又無慈母之道也

  法訓八卷名用

公人好人之公私人好人之私

念巳之短好人之長近仁也

有財不濟交非有財也有位不舉能非有位也

相憎者能生無辜之毁相愛者能飾無實之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