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476-釋僧祐-弘明集-5-5.djvu/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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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之興不過三世陳平亦云我多隂謀子孫不昌引

以為教誠足以有𢎞然齊楚享遺嗣於累葉顔冉靡

顯報於後昆既已著之於事驗不俟推理而後明也

且鯀殛禹興魣鮒異形四辠不及百代通典哲王御

世猶無婬濫况乎自然𤣥應不以情者而令罪福錯

受善惡無章其誣理也固亦深矣且秦制收帑之刑

猶以犯者為主主嬰其罰然後責及其餘若舋不當

身而殃延親屬以兹制法豈唯聖典之所不容固亦

申韓之所必去矣是以泥洹經云父作不善子不代

受子作不善父亦不受善自獲福惡自受殃至矣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