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Sibu Congkan0505-釋道世-法苑珠林-36-17.djvu/4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趾多云八十頃地一百二十院准約東西近有十里

南北七百餘步祇陁須達二人共造成之已後經二

百年被燒都盡則當此土周姬第十三王平王之三

十一年祇陁太子初雖不許賣後見布金欣然奉施

即告長者吾自造寺不假於卿須達不許因此共造

太子立願後若荒廢願𣗳還生恰至被燒屋宇頓盡

所立𣗳者如本不殊何以被燒是由須達為凡之時

賣肉得財居賤出貴常願荒儉雖巨富財由穢心故

以此造寺終遭煨燼太子願力淨心𣗳生業行有殊

表之染淨也於後五百年有旃育迦王依地而起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