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516-釋道世-法苑珠林-36-28.djvu/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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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大衆𮞉入别人本擬衆僧𮞉入白衣皆違反施主

計錢多少滿五成重減五得蘭故四分律云許此處

乃與彼處皆得罪也輕重之罪量前施主准此之文檢校佛像

有餘綵色不作菩薩聖僧等形以師徒位别故不得

互用乃可作餘莊嚴具還將供養佛不犯若施情通

一鋪佛像任意莊嚴種種道俗凡聖形像諸雜供養

名華草木山池鳥獸不局佛像者通作無罪故五百

問事云用佛綵色作鳥獸形得罪除抂佛前為供養

故不犯數問邊方道俗不閑戒律雖有好心經營三寶任巳凡情互用三寶物乃至齋上聖僧錢

或將自入或人常住或作佛像或畫壁上迦葉阿難等形並不合用得罪具如上受請篇說問日今時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