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543-葛洪-抱朴子-6-5.djvu/56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人為子迎婦以其美而自納之以此論之豈惜傾竭

屋産以助女氏還前家之直哉小人輕薄睚⿰忄觧 -- 懈計二切

⿰忄觧 -- 懈計二切成怨又喜委衰逐盛蹋冷趨𤍠此法之行

則必多奪貧賤而與富貴者矣不審吾君何方以防

弊乎或曰可使女氏受娉禮無豊約皆以即日報板

後皆使時人署姓名於别板必十人已上以備逺行

及死亡又令女之父兄若伯叔答壻家書必手書一

𥿄若有變悔而證據明者女氏父母兄弟皆加刑罪

如此庶於無訟者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