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662-獨孤及-毘陵集-4-4.djvu/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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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資財賦之所出公家之所給歲以萬計公削其煩

苛均其衆寡物有制事有倫𠛬罰罕用頗類自息公又

謂安人之道淸而靜之則定爲而察之則擾故寛以居

之仁以行之一變而百姓不知其理又一變知其理而

不知理之所由比及三年吏不忍欺路不舉遺年穀屢

一作災害不作甲辰歲冬十月二十日甘露降於庭

樹二十七夕乃止嗚呼公庇斯一作方庇人人方仰公彼天

不惠降此大厲爲郡之四載大歴十二年四月壬寅晦

暴疾薨於位行路慟哭罷市者相弔踰月又吁嗟之聲

相聞自寮屬相吏下逮鄕老里尹皆率以僃齋祭及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