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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諸色所由糧課約毎歳合減得十萬貫錢〈或無所由二字〉仐臣計
其新法亦用十萬不啻减得十萬却用十萬所亡所得一無
贏餘也平叔又請以糶鹽多少爲刺史縣令殿最多者遷轉
不拘常例如闕課利依條科責者刺史縣令職在分憂今惟
以鹽利多少爲之升黜不復考其治行非唐虞三載考黜陟
幽明之義也
一件平叔請定鹽價每斤三十文又毎二百里毎斤價加收
二文以充脚價量地逺近險易加至六文脚價不足官與岀
名爲毎斤三十文其實巳三十六文也〈也上方无文字〉仐鹽價京師
每斤四十諸州則不登此變法之後祗校数文於百姓未有
厚利也〈祇方作只〉脚價用五文者官與出二文〈用或作每二或作三〉用十文
者官與出四文是鹽一斤官糶得錢名爲三十其實斤多得
二十八少得二十六文折長𥙷短毎斤收錢不過二十六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