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Sibu Congkan0706-李翺-李文公集-2-2.djvu/107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人食錢於司録府吏厨附食家僮終不入官厨召

  諸縣府望吏告曰某居此嵗久官吏清濁侵病人

  者每聞之司録聀當舉非法往各白汝長宜慎守

  㢘靖以渑池令為戒其𠩄改易皆克己便人堪為

  故事及君卒士君子相吊哭咸以為能髙而位卑

  不副有子三人孺方嗣宗嗣業號慕祇守不失家

  法女二人前娶清河崔敏女無子後娶榮陽鄭虬

  之女有子故皆祔葬於祠部塋東北孺方叩頭泣

  曰丈人嘗與先子同官而㳺宅居南北鄰敢請紀

  石翺不得辝乃據𠩄見聞者鎸其實可推類以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