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706-李翺-李文公集-2-2.djvu/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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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京師公迁刑部侍郎嵗餘佛骨自鳳翔至傳京

師諸寺時百姓有燒指與頂以祈福者公奏疏言

自伏羲至周文武時皆未有佛而年多至百嵗有

過之者自佛法入中囯帝王事之夀不能長梁武

帝事之最謹而囯大乱請燒棄佛骨疏入貶潮州

刺史移袁州刺史百姓以男女為人𨽻者公皆計

傭以償其直而出歸之入迁囯子祭酒有直講能

說礼而陋容學官多豪族子擯之不得共食公命

吏曰召直講来與祭酒共食學官由此不敢賤直

講奏儒生為學官日使㑹講生徒多奔走聴聞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