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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0722-元稹-元氏長慶集-4-3.djvu/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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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納不得到城臣今便於當州近城縣納粟官爲變碾取本

色脚錢州司和雇情願車牛般載差綱送納計萬戶所加至

少使四倍之稅永除上司職禄及時公私俱受其利

  當州供左神策郃陽鎭軍田粟二千石

右自置軍鎭日伏準敕令取百姓蒿荒田地一百頃給充軍

田並縁田地零碎軍司佃用不得遂令縣司每畒出粟二斗

其粟並是一縣百姓稅上加配偏當重歛事實不均臣今巳

於七縣應稅地上量事配率自此亦冀均平


元氏長慶集卷第三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