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尚未校对
某日於某地公始以太廟郎再任爲東陽主簿刺史李衡一
以自得衡遷湖南賔置之府罷授宣州録事叅軍觀察使崔
某狀爲南陵會南陵賦錢三萬稅輸之戶天地相逺不可等
級由是歳累逋人被鞭迫而又屠牛鑄錢則殺吏卒莫敢
遽止者公始至怗怗然無約束適有屠牛鑄錢之徒敗覺者
盡窟穴誅之群盗皆散走一旦命檐者三四人悉以米鹽
醯醤之具寘於檐從十數軰直抵里中佛舎下因召集老艾
十餘人與之坐遍謂里中賦輸之粗等者吾不復問貧富髙
下之大不相當亟言之不言罪且死不實罪亦死旣言之皆
筆於書然後取所米鹽醯醤飽所從而去又一里亦如之
凡十數日盡得諸里所傳書因爲戸輸之籍有自十萬錢而
至於千百者有自千百錢而登於十萬者卒事懸於門莫敢
隱匿者是歳前逋盡入焉宣使駭異之當去復留者凡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