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735-白居易-白氏長慶集-24-12.djvu/94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白氏文集卷第三十七

 翰林制詔一 凡三十四道

 除裴垍中書侍郎同平章事制

 除叚祐檢校吏部尚書兼太子賔客制

 除趙昌檢校吏部尚書兼太子賔客制

 除鄭絪太子賔客制

 加程執恭檢校尚書右僕射制

 除王佖檢校户部尚書充靈鹽節度使

  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