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738-白居易-白氏長慶集-24-15.djvu/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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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非故殺也又如此可乎設使因爭理猶

不可况阿王巳死無以辨明姚文秀自云

相爭有何憑據又大理寺所引劉士信及

駱全儒等毆殺人事承前寺斷不為故殺

恐與姚文秀事其間情狀不同假如略同

何妨誤斷便將作例未足為憑伏以獄貴

察情法須可乆若崔元式所議不用大理

寺所執得行實恐被毆死者自此長寃故

殺人者從今得計謹同參酌件録如前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