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766-皮日休-皮子文藪-2-1.djvu/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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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扼其吭捽其首辱而逐之折而族之不為甚矣

    原刑

 或曰丹朱為諸侯舜為天子丹朱為過舜誅之乎

 商均為諸侯禹為天子商均有過禹誅之乎曰不

 也朱均之為國必有舜禹之吏翼而治之何容朱

 均得𭧂其民也哉苟有過必諭之諭而不可奪其

 政如誅之者去堯舜之嗣也焉有為人臣而去其

 君嗣哉或曰法家嚴而少恩周官有八議漢法有

 三章㣲八議也雖然人可免以三章而親賢必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