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813-范仲淹-范文正公集-10-03.djvu/44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急爲之防近郊多林木可先伐之以置樓櫓且備樵㸑

爲久守之具二千石從之㓂果圍我我備旣堅十旬弗

破賊沮而留勢未大克以及王師之來遂用撲㓕事平

就遷梓州觀察推官賜器幣外臺遣權知益之華陽縣

時㓂亂之餘民多散亡未復厥居上言者請募人占田

可倍其租朝廷從之於是有力者得并其田公曰奪民

世産以資富人復將召其怨辭豈朝廷之意耶乃盡取

其田以歸于民還拜著作佐郎太宗靣詔通判大藩得

壽春郡後移高安郡改知興國軍就除太常博士眞宗

即位銳意任人一日中出朝士姓名有治狀者凡二十

四人付中書門下令驛召至闕公在召中得對于長春

殿上說賜五品服即呼通事舎人送試學士院明日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