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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兩省等官旣奏得子充京官明異於庶僚大示區别
復更每歲奏薦積成冗官假有任學士以上官經二十
年者則一家兄弟子孫出京官二十人仍接次陞朝此
濫進之極也今百姓貧困冗官至多授任旣輕政事不
舉俸禄旣廣刻剥不暇審官院常患充塞無闕可𥙷臣
請特降詔書今後兩府并兩省官等遇大禮許奏一子
充京官如奏弟姪骨肉卽與試銜外每年聖節更不得
陳乞如别有勲勞著聞于外非時賜一子官者繫自聖
恩其轉運使及邉任文臣初除授後合奏得子弟身事
者並候到任二年無遺闕方許陳乞如二年内非次移
改者即許通計三年陳乞三司副使知雜御史少卿監
以上並同兩省遇大禮各奏薦子孫其正郞帶館職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