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815-范仲淹-范文正公集-10-05.djvu/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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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斷杖一百餘人犯海行條貫不指定違制刑名者並

從失坐若條貫差失於事有害逐處長吏别見機㑹須

至便宜而行者並須具縁由聞奏委中書樞密院詳察

如合理道卽與放罪仍便相度别從更改

    再進前所陳十事

臣前兩次所上共十事曾奉聖㫖更進一本今寫録進

納一曰明黜陟爲重定文武百官磨勘將以約濫進責

實效使天下政事無不舉也二曰抑僥倖爲重定文武

百官奏䕃及不得陳乞館閣職事將以革濫賞省冗官

也三曰精貢舉爲天下舉人先取履行次取藝業將以

正教化之本育卿士之材也四曰擇官長爲舉轉運使

㸃刑獄并州縣長吏將以正綱紀去疾苦救生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