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815-范仲淹-范文正公集-10-05.djvu/136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改職却令馳徃邊上亦未爲晚旣因啓沃面受殊恩邊

臣聞之不爲越次

    續奏乞於職官令録中舉充京官知縣

臣近與韓琦上言乞擇舉主令逐人於通判中舉知州

一員於知縣中舉通判一員於簿尉中舉職官知縣一

員官䝉降勑至密院入逓次臣看詳勑頭名署臣等上

言於理未便欲乞只作朝廷憂勞之意特選臣僚舉官

其體甚重仍乞於簿尉中舉職官知縣一員下添入或

於職官令録中舉五考以上之人充京官知縣計添一

十九字庶無遺才

    奏爲赦後乞除放祖宗朝欠負

臣伏覩國家每一降赦萬人歡呼一兩月間錢榖司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