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815-范仲淹-范文正公集-10-05.djvu/147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然後奏取勑裁其逐司常務即主判官貟依舊兼行

    再奏乞兩府兼判

臣昨上愚見乞詔兩地輔臣兼領要務蓋欲朝廷綱紀

並舉以救因循之弊伏以三代命官以三公論道六卿

分職按於書傳則三公兼卿事又漢以三公分部九卿

唐以六尚書分部二十四司亦嘗命宰相兼領事任著

於方册我國家承五代破散之弊未能復三代漢唐之

制事多權宜今中書是冢宰之任而四人或五人共司

一職樞密院是大司馬之任亦四人或五人共司一職

上不專三公論道之事下不兼六卿分職之業其六尚

書九卿之位皆無正官並是權假如三司審刑大理寺

審官院流内銓司農寺之𩔖是朝廷六官九卿之職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