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815-范仲淹-范文正公集-10-05.djvu/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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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失於檢用情非故違者並從本條失錯斷決杖一百

餘人犯海行條貫不指定違制刑名者並從失坐若條

貫差失於事有害逐處長吏别有機㑹須至便宜而行

者並須具縁由聞奏委中書樞密院詳酌如合理道即

與放罪仍便相度别從改更

    奏議葬荆王

昨日奉聖㫖令中書熟議荆王葬事者臣謂此議有三

其一曰年歲不利此隂陽之說也其二曰財用方困此

有司之憂也其三曰京西㓂盗之後不可更有搔擾此

憂民之故也臣又别有四議乞陛下擇之其一曰諸侯

五月而葬是自古不易之典今年歲不利之說非聖人

之法言也其二曰天下財利雖困豈不能葬一皇𠦑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