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816-范仲淹-范文正公集-10-06.djvu/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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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昨日見樞密院進呈張亢所奏曾將公用錢回易到

利息買馬及交鈔乞與呈索之人自甘伏罪乞不追䆒

遊索之人取㫖下燕度結案聞奏臣伏覩編勑指揮若

將公使錢回易到别物公用但不入已更不坐罪其張

亢所奏二事若未有發露乃是自首縱巳發露亦不入

巳合該上項編勑指揮臣昨與韓𤦺在涇州同使公用

錢曾爲慶州簽判祕書丞馬倩身三本人家貧親老與

錢一百貫文又涇州保定知縣大理寺丞劉襲禮丁父

憂家貧起發不得與錢一百貫文又SKchar州推官監環州

入中陳叔度丁父憂家貧無依與錢五十貫文又進士

黃通來涇州相看與錢五十貫文並是一面將公使庫

錢回易到利息相兼使用即不曾親使著係省官錢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