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816-范仲淹-范文正公集-10-06.djvu/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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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船撞折橋柱及水勢稍惡重船過徃不易若

  再差人體量必是先朝不錯移改以此知陳榮

  古所定未必不當雖三度取狀不全招認罪名

  蓋有此情理須至分疎本因公事别無私曲今

  法寺坐爲私罪伏望聖慈特與改作公罪免令

  過後頻來理雪

 一愼越是三司判官本案管移橋公事旣聞差王礪

  重行定奪遂令人探問移與不移今來勘得别

  無情弊伏望聖慈特與改作公罪庶免非辜

 一王礪與堯臣祖同姓名素不相喜因此定奪遂誣

  奏乞勘三司情弊又奏愼越是堯臣所舉必有

  姧謀今有勘劾别無情弊亦無奸謀王礪親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