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816-范仲淹-范文正公集-10-06.djvu/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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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降充近下班行必然挫屈更無勇戰之氣臣伏覩刑

統節文諸監臨主守以官物私自貸人及貸之者無文

記以盗論有文記准盗論立判案減二等即充公𪠘

用公𪠘物(⿱艹石)出付市易而私用者各減一等坐之議曰

即充公𪠘謂以官物廻充公𪠘今朝廷支賜臣寮公使

錢旣巳支付逐處更不係省帳拘管不收出剰亦無磨

勘其公使錢顯是廻充公𪠘之物私用者自有上項正

條兼元無條貫今將私用公使錢入巳爲監主自盗之

法只是法寺近例斷遣不敢從輕遂至入罪切慮今後

有公使錢處官貟因循之間爲人捃拾多䧟除名死罪

之坐誠爲法之一弊公朝固當正之伏望聖慈宣喚新

判大理寺杜曾令上殿指陳侵用公使錢正條付中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