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819-范仲淹-范文正公集-10-09.djvu/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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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正位不得支行

 一義宅地基久爲外人占㨿今來復業甚爲艱難宜

  體 文正公之意專爲聚族之地即不許族人

  占造私宅等用如有違罰全房月米一年仍勒

  還元地

 一舊規諸房子弟得貢大比者義莊支裹足銭十千

  今物價翔貴難拘此數如有子弟得觧赴省義

  莊支官㑹一伯千其銭於諸房月米内依時直

  均尅其免舉人及補入太學者支官㑹五十千

  庻使諸房子弟知讀書之美有以激勸

 一歳寒堂除科舉年分諸位子弟暫請𨽻業餘時不

  得於内飲宴安泊如違罰全房月米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