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㫖宜令蘇州依所奏施行
劄付蘇州准此
治平元年四月十一日 押
文正位
勘㑹
先文正公於平江府興置義莊賙給宗族德澤至厚其
始㝎規矩雖有版牓不足久傳及有治平元年所得朝
㫖亦未掲示族人兼有後來接續指置可爲永式者未
曽刋定深慮歳久漸至隳廢今盡以編𩔖刻石置于天
平山白雲寺先公祠堂之側子子孫孫遵承勿替今具
如後
文正公𥘉定規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