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820-范仲淹-范文正公集-10-10.djvu/15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以培養剪燒氣力者今三百餘年矣亡宋年時鄉人

 告於官而立文正公祠堂於西溪以報范公之德巳

 經年𭰹至歸附後毁廢祠堂大德四年間前任海陵

 縣丞白將仕等收買屋料興復起蓋祠堂重新裝塑

 賢像彼時𫎇海陵縣曽出榜文禁約諸人毋得沮壞

 祠堂一節今爲年𭰹前榜不在一等不畏公法之人

 在祠堂毀壞墻壁蹇潑糞草地上掘取泥土多端侵

 損即日再行修整若不呈乞出給榜文付祠堂張掛

 省諭諸人毋得似前沮壞誠恐日漸毁壞前代名賢

 遺迹不便據此合行具呈

     右泰州西溪書院禁約

據前眞州儒學學錄朱景新狀呈切見泰州西溪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