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822-尹洙-河南先生文集-4-2.djvu/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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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之華陽蜀民流散之後田廬荒廢詔書凡入租


占田有能倍入者斷以新籍於是豪右廣射上田


貫民㱕者多亡其素産公曰此權時之制 欲就


業耳芳利其倍租而使下民失業豈經制哉乃命


盡還舊主所施行與 詔書異至道二年召㱕授


著作佐郎 太宗面諭令通判大藩即通判夀州


遷祕書丞又通判筠州知興國軍 真宗考籍有


五年無過者特遷得改太常博士一日内中出朝


士治績著者凡二十四人名付中書門下令召見


即以景徳二年冬對長春殿賜五品服令通事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