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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0823-尹洙-河南先生文集-4-3.djvu/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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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加臣峻典于言事之體皆未為失惟不當慮臣


别有指説乞 朝廷便行處分且 聖明在上若


臣實有過犯必不狥先入之言曲加譴責若的有


罪狀豈容紛拏洋念茍免況京所言初亦切聞後


云聽知則是未能決信于已也未能決信于已而


欲決行於 朝廷其惑亦甚矣所頼 聖慈垂察


許臣分析事狀䀆得辨明向若從京之言則賤臣


被析固不足論然上損治體亦非細事臣聞歷代


用代刑多有過濫 列聖臨御未嘗獨任威罰及


于一臣 先朝建按刑之官凡罪無細大悉以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