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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0823-尹洙-河南先生文集-4-3.djvu/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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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等爵許以珠金為婦女服餙如犯公罪許


  贖凡欲授第二等爵者入粟五百石


右入粟每百石令入錢三十貫臣今約計授爵之


數可得十萬家通兩等二數當得錢三百萬貫專


充召募邊兵乞不别有支用其未有爵之人餘士


族别無禁制外舉人曾經鄉貢并州郡牙校職員


京百司人吏並與依第一等爵例將來 詔下諸


州仍乞立近限如不願授爵者即任便變易若限


外有陳告並科違制之罪其畜女使及銀器者賞


錢三十貫所畜女使從良銀器沒官珠金賞錢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