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833-司馬光-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16-06.djvu/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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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多盗賊地望之重過於壽州牧守之任尤須擇人

豈有因不才彼斥更得善處(⿱艹石)叔詹實有才能惠及

於民則當治本路監司罔上誣賢之罪使叔詹仍居

舊任不復移易今臧否不分進退無據衆口籍籍皆

云未允臣前上言爲治之要在於擇人賞罰此亦擇

人不精賞罰不當之一事也况叔詹資性庸下老而

益昏夲無片長授任過分其爲忝冒人盡知之使之

從政所至爲害伏乞朝廷直令致仕或授以冗散之

職勿使親民庶幾黜陟明白無損政體謹具狀奏聞

伏候勑旨

    十二等分職任差遣劄子

臣竊以國家張官置吏任事乆則能否著能否著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