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833-司馬光-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16-06.djvu/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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鎭同議以𡇖爲第三等𣭆爲第四等詳定官已定從

覆考𥨸知初考官以爲不當朝廷更爲之差官重定

復從初考以𣭆爲不入等臣𥨸以國家置此六科夲

欲取材識髙逺之士固不以文辭華靡記誦雜愽爲

賢𣭆所試文辭臣不敢言但見其指陳朝廷得失無

所顧慮於四人之中最爲切直今(⿱艹石)以此不蒙甄收

則臣恐及下之人皆以爲朝廷虚設直言極諌之科

而𣭆以直言披黜從此四方以言爲諱其於聖主寛

明之德虧損不細臣區區所憂正在於此非爲臣已

考爲髙等苟欲遂非取勝而已也伏望陛下察臣愚

心特收𣭆入等使天下之人皆曰𣭆所對事目雖有

漏落陛下特以其切直收之豈不美哉謹具狀奏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