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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0834-司馬光-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16-07.djvu/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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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宮禁之中音樂遊燕吉慶之事皆俟三年然後

復常以盡愼終追逺之義焉禮爲人後者爲之子故

爲所後服斬衰三年而為其父母齊衰不杖期爲所後者

之親皆如子而爲巳之親皆降一等蓋以持重於大

宗則冝降其小宗所以專志於所奉而不敢顧私親

也漢宣帝自以爲昭帝後終不敢加尊號於衛太子

史皇孫光武起於布衣親冒矢石以得天下自以爲

元帝後亦不敢加尊號於鉅鹿都尉南頓君此皆徇

大義明至公當時歸美後丗頌聖至於哀安淵聖御名靈或

自旁親入継大統皆追尊其祖父此不足爲孝而適

足犯義侵禮取譏當時見非後丗臣願陛下深以爲

鑑杜絶此議勿復聽也凡此數者臣伏計陛下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