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尚未校对
其意指慿其氣𫝑以驅迫州縣之吏善惡繫其筆端
升黜由其脣吻彼州縣之吏承迎奉順之不贍何暇
與之講利害立同異哉及其入奏則云州縣守宰咸
以爲便經乆可行陛下但見其文書粲然可觀以謂
法之至善詢謀僉同豈知其在外之所爲哉或者更
増爲條目務求新巧互陳利病各事改張使畫一之
法日殊月異乆而不定吏民莫知所從蓋由襲故則
無功出竒則有賞彼皆進身之私計非有益國便民
之志也又令使者督責所在監司監司督責州縣上
下相驅競爲苛刻不即奉行新法立行停替或未熟新法
誤有違犯皆不理赦降去官與犯𧷢者罪同而重於
犯私罪者州縣之吏唯奉行文書赦免罪戾之不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