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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0838-司馬光-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16-11.djvu/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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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石執政以來欲成新法諸路始置提舉常平廣惠

農田水利官其後毎事各置提舉官皆得按察官吏

事𫞐一如監司又増轉運副使判官等貟數皆選年

少資淺輕俊之士爲之或通判知縣監當官資序及

選人以𫞐發遣處之有未甞歷親民即爲監司者能

順己意則不次遷擢小有乖違則送審官院與合入

差遣或更加責降彼年少則歴事未多資淺則衆所

不服輕俊則舉措率易歴事未多故措置百事往往

乖方衆所不服故依𫝑立威以行號令舉措率易故

慮事不熟壞法害民又利禄誘於前罪戾俟於後由

是往往上不顧國家事體下不恤百姓怨咨專務希

合以圗進取致今日天下籍籍如此皆由此來也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