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尚未校对
歸朝除河東路轉運使自慶暦以來河東行鐡錢民
多盗鑄吏以峻法懲之抵罪者日繁終不禁公乃
命高估鐵價盗鑄者無利不禁自息入爲度支副使
儂智高㓂掠廣南既敗走詔以公為西路安撫使天
子以嶺南地惡命公非賊所殘州縣不必往公曰天
子之命至仁也然遠民新罹荼毒余敢不究宣天子
之澤以靣慰之乎遂徧行州縣雖窮僻無不到者民
避賊多棄田里逺去吏以常法滿半歳不還者皆聴
人占佃公曰是豈與凶年逃租役者同乎奏更延期
一年召使復業有巳為人占佃者皆奪還之仍免其
一年租三年役貧者縣官貸以種粮由是嶺南民復
安集又奉使契丹還加天章閣待制為陜西都轉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