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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0845-李覯-直講李先生文集-8-2.djvu/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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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近罪晝日任之以事而𭣣之夜蔵扵獄亦加明刑

以耻之故大司寇以圜土聚教罷民凡害人者寘之

圜土而施職事焉以明刑耻之其能改者反于中國

不齒三年其不能改而出圜土者殺以嘉石平罷民

凡萬民之有罪過而未麗扵法而害扵州里者桎梏

而坐諸嘉石役諸司空重罪旬有三日坐朞役其次

九日坐九月役其次七日坐七月役其次五日坐五

月役其下罪三日坐三月役使州里任之則宥而舍

之司圜掌收教罷民凡害人者不使冠飾而加明刑

焉任之以事而收教之能改者上罪三年而舍中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