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899-歐陽脩-歐陽文忠公文集-36-14.djvu/95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不計其家有無以具酒食在綿州三年他人皆多買

蜀物以歸汝父不營二物而俸禄待賔客亦無餘已

罷官有絹一匹𦘕爲七賢圖六幅此七君子吾所愛

也此外無蜀物後先人調泰州軍事判官卒于任比

某十許一作歳時家益貧每歳時設席祭祀則張此

圗于壁先妣必指某曰吾家故物也後三十餘年圖

亦故闇某忝立朝懼其久而益朽損遂取七賢命工

装軸之更可傳百餘年以爲歐陽氏舊物且使子孫

不忘先世之清風而示吾先君所好尚又以見吾母

少寡而子㓜能克成其家不失舊物盖自先君有事